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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和道家是中国古代最重要的两大思想学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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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道家是中国古代最重要的两大思想学派?

儒家与道家文艺思想的比较

摘要:儒家和道家是中国古代最重要的两大思想学派。文章从文学产生的根源、文学价值的取向、审美观、创作心理等四方面对两家的文艺思想进行了比较。通过比较可以看出儒道两家的文艺思想实际上存在着一种相反却又相通的关系,可以互为补充求得共存。

关键词:儒家;道家;文艺思想;比较

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家思想和以老庄为代表的道家思想共同奠定了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的基础。作为中国古代最重要的两大学派,他们的思想学说存在着明显的差异,而儒、道两家的文艺思想作为他们思想学说中的一部分也就存在着某些差异。当然,这些差异只是儒道两家关注的问题不同和解决问题的方式不同而已,因而并不是互不相容、截然对立的,并不构成激烈的冲突。下面从四个方面对儒、道文艺思想作一个简单的比较。

一、对文学产生的根源认识有别

儒家认为文学来源于人心。代表正统儒家文学观的《毛诗大序》说:“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心动情发,借语言作为工具,这就是诗。然而人的感情之激动,系受外界事物之所触发。《礼记・乐记》在解释音乐产生原由时说道:“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虽然说的是音乐的起源,但这个原理亦通于包括文学在内的其他艺术形式,其中指出了两个重要因素导致艺术的产生:外在的事物和内在的心灵。儒家很注重人心在艺术产生过程中的作用,虽然它在次序上后于外物,但在重要性上却先于外物。儒家观点强调的是文学作品要能真实地反映作者内在的心灵世界,故文学之源不在外物仍在人之心。

道家认为文学来源于道,即是指文学源于具有宇宙规律意义的自然之道,这是属于道家对文学本源的认识。道家的思想是建立在以“自然之道”为中心的哲学体系上的。认为世界的本源于“道”,它看不见、听不到、摸不着,是“无状之状”、“无物之象”,它始终处于运动变化之中,它“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同时,它又有自身的发展变化,老子讲“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强调要与道合一,摒除人为因素。庄子认为一切文学艺术都只有达到了合乎自然之道的境界,才是最高最美的境界。他把音乐上的“天籁”、“天乐”、文学上能超乎言意之表的境界,作为文学艺术的最高理想。然而,道家的这种观点,并不否认文学是人的心灵之创造,只是认为人的心灵最终也是自然之道的一种体现。故而主张文源于道者,但也常常以人心作为中介。

可见儒道两家对文学产生的最终根源的看法只是侧重点不同,一在人心,一在自然之道,但都承认文学是人的心灵创造之结果。

二、对文学价值取向的认识不同

儒家文艺思想强调的是文艺为社会政治服务的实用功利思想。儒家认为文学存在的最大价值是因为它“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是因为可以“风以动之,教以化之”,是因为可以“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文学只有在社会中,只有真实地反映了社会的某一方面,达到了“美刺”的效果和作用,文学才成为文学,文学才有了文学存在的价值。在儒家的文艺观中,文学的功能是远远重于其本质的,它的价值就体现它具有讽谏功能。至于文学本身是什么样的,并不是儒家的文学观所关心的。

道家反对儒家教化论,追求淡泊虚静的人格境界,注重文学作品的言外之意和文学风格的自然真美。在道家看来,儒家所遵循的那套伦理标准本身就是值得怀疑的,那么用这套标准来规定艺术的功利价值,则更是不得要领了。老子认为,不应该以艺术为手段来限制和扭曲人的自然情感,而应让人的生活和艺术遵循自然的法则和规律,以进入一种“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境界。在这个境界里,艺术是朴素的,自然的、非功利的,而只有以此三者为前提,人们的艺术活动才能够实现自由的想象和不断地创造。由此可见,道家认为艺术只摒弃人为的功利标准,才能显现出它的价值。在道家的文艺思想里,文学“美”的这一面就相对突现了,而“善”的一面,即伦理社会所要求的那种善就淡化了。

三、两种不同的审美观

儒家以“中和”为美。《中庸》说“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并将“中和”看作是天下最大的根本,是实际存在于天地之间的准则,是人人必须遵循的道理。强调阴阳两极的和谐至善、中正不倚。人道取法天道,人性人情的最佳状态应该是“中和”,这种思想体现在文艺思想上就形成了儒家“中和为美”的审美标准。孔子在评论中国古代的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时说:“《诗》三百,一言以蔽之 儒家和道家是中国古代最重要的两大思想学派?,曰:‘思无邪。”’(《诗经》三百首,用一句话可以概括,即:思想内容纯洁无邪。)可见儒家的这种“思无邪”的批评标准从艺术上说,就是提倡一种适度的“中和”之美。因此,从音乐上讲,“思无邪”就是提倡音乐的乐曲,要中正平和,要“乐而不淫,哀而不伤”;从文学作品上讲,则要求作品从思想内容到语言,都不要过分激烈,应当做到委婉曲折,而不要过于直露,要“温柔敦厚”,以有“美刺”作用,但不宜过于激烈,总之是要体现中和、遁度的原则。“中和”的审美标准,使儒家十分重视文艺作品对人的情感与理智的调适作用,一方面肯定文艺作品要真实地抒发诗人的内心情感,并且以情感人,让读者受到情感的洗礼。另一方面又反对在作品中过分宣泄情感,要求诗人的写作应当“发乎情,止乎礼”,就是要表现合乎伦理道德的情感,而不是无节制、非理性的情感。这似乎是要在文艺作品表现情感与表现理性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创造一个情与理相统一的审美境界,目的是更好地发挥文艺作品对人的陶冶、净化作用。值得注意的是,这种观点到后来演变成“以理节情”的说教,就反而变成了对文艺创作的束缚,背离了文艺创作的美学规律。

道家以“和谐”为美,这个“和谐”指的是与自然的和谐道家思想与儒家思想的区别表格,道家的审美理想是崇尚自然,反对人为;提倡无为,反对刻意。《庄子・知北游》中说“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时有明法而不议,万物有成理而不说。圣人者,原天地之美而达万物之理。”(天地具有伟大的美但却无法用言语表达,四时运行具有显明的规律但却无法加以评议,万物的变化具有现成的定规但却用不着加以谈论。圣人 儒家和道家是中国古代最重要的两大思想学派?,探究天地伟大的美而通晓万物生长的道理。)《庄子・天道》中又说“朴素,而天下莫能与之争美。”(纯朴归真,那么普天下便没有人能和他比美。)可见,道家的审美标准就是这种“朴素”的“大美”,就是未经过人工雕琢修饰的自然美。老子在《道德经》中也曾提出“大方无隅,大器晚成,大音希声,大象无形”。在老子看来“大音希声,大象无形”是一切艺术的最高境界,达到这种境界实际上已经进入了“道”的境界。这里没有任何人为痕迹,合于自然。老子把这种理想的“大音”、“大象”看作是体现了绝弃人工、委任自然的审美特征,它含有无穷妙趣,给人以丰富的想象余地。在此基础上庄子也在他的《齐 物论》中把音乐分为三类:一是人籁,二是地籁,三是天籁。主张“人籁”不如“地籁”,“地籁”不如“天籁”,人籁是借助于丝竹管弦等人工乐器演奏出的音乐,是最低层次;地籁须借助地窍,受风的吹动而发出音响,它虽然不属人为的乐曲,但由于还要借助于风,所以也难达到最高境界;只有天籁,是自鸣的乐曲,所以才是最高层次的音乐。庄子提出的哲学认识论,主张作为主体的人在认知客观事物之“道”的过程中,要达到、也能够达到一种物我同构、与道合一的最高境界,即彻底泯灭认识的主、客体之间的界限。这种哲学上的认识实际上也代表了他的审美理想。物我两忘、物我同一,与外物达到自然和谐是道家所追求的最高艺术境界。 烤鱼论文

四、两种不同的创作心理

儒家的创作心理是“有为”。儒家是积极进取的,对社会现实有强烈的关切和历史使命感,以天下为己任,主张积极干预事物,提倡为人生而艺术道家思想与儒家思想的区别表格,因此儒家认为文艺创作要带有目的性道家思想与儒家思想的区别表格,作者在创作时心理上要有忧患意识,作品要能讽刺社会、干预生活,所以孔子曾说:“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兴观群怨”说,用现代的话简单地讲:兴,就是说诗歌有感发人的精神的作用,可以引起人的联想;观,就是说诗歌可以起到观察社会现实的作用,能看到世风的盛衰得失;群,就是说诗歌可以使人们交流感情,达到和谐,起到团结人的作用;怨,就是说诗歌可以干预现实,批判黑暗的社会和不良的政治。

道家的创作心理是“无为”。道家对社会超然视之,主张听其自然。在个人的心灵净化中实现无我的和谐超脱。所以,在创作心态上,道家主张首先必须保持虚静的状态,“虚静”即必须排除一切外在因素和内心杂念的干扰,内心虚静,然后方能洞察宇宙,览知万物。而道家的哲学观和他的文艺观是相通的,所以在创作时,道家强调要把心理调整到空灵、宁静、无知无欲、与物合一、摆脱功名利禄等世俗观念的侵扰,这样就可以不假人力,直接地再现自然的原始状态,保有全美,才能创作出和造化天工完全一致的好作品。

从以上四方面的比较来看,在文艺思想上,儒家重视文艺,但忽视文艺的审美特性,对政教功能的片面强调束缚了文艺;而道家则从根本上否定文艺,但其审美态度、艺术眼光和自由精神,及其对“道”独特的阐述方式,却特别契合于文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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