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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题】刑法的儒家化可以分两个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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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题】刑法的儒家化可以分两个时期 【每日一题】刑法的儒家化可以分两个时期

论汉朝刑法的儒家化图片 【每日一题】刑法的儒家化可以分两个时期

论汉朝刑法的儒家化汉朝刑法的儒家化可以分两个时期第一时期即西汉建国至汉武帝时的七十年黄老学派思想居于统治地位同时辅之以儒家思想第二时期即汉武帝之后黄老思想的减弱儒家礼法正式进入刑法的确立秦末农民大起义推翻了赫赫一世的秦朝公元前206年刘邦统一全国建立汉朝此时经济凋敝天下饥谨鉴于秦朝长期的暴政极刑主张以法为主专任刑罚的法治已无法再维持政权的稳定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统治者首要任务便是恢复遭到严重破坏的社会经济解除国家的极度贫困状态并建立稳定的政治法律制度这便需要适应当时社会条件的法律指导思想无疑当时黄老学派思想顺应了社会形式它吸收了儒墨阴阳的某些成份成为比较成熟完善的思想体系为汉初的修养生息政策提供了有力的指导思想经过汉初七十年黄老思想的无为而治社会经济高度发展特别在文景时期为国家奠定了雄厚的物质基础同时在政治上通过削藩至景帝平定七国之乱后中央集权的封建专制政权得到空前的巩固出现我国历史上被世人称道的文景之治可以说黄老学派指导思想的确立成为刑法儒家化的跳板此为刑法儒家化的第一时期汉武帝时期政权的稳固国力的强盛使武帝产生了大一统的政治野心对内强化皇权用文治提高独尊地位对外征服少数民族要求朝贡这一切有为的宏图大略急切的需要一个理论体系为这作论证主张无为的黄老思想显然已不能适应这种需要此时董仲舒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建议无疑给胸才伟略的武帝注入了一支强心剂儒家学派的理论开始独霸中国封建历史的思想舞台封建正统法律思想正式形成此为汉朝刑法儒家化的第二时期汉中期又董仲舒为代表关于同志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类招标技术评分表图表与交易pdf视力表打印pdf用图表说话 pdf的汉朝儒生们在继承先秦儒家的基本理论上吸收其他学派的思想精华摒弃了儒家学说中不利于君主独裁专制的内容将先秦世俗儒学发展成为一种实用的政治理论他们主张德主刑辅的法律指导思想提倡礼刑相为表里出礼入刑等儒家一系列伦理道德规范并且确立了三纲五常为正统的最高道德标准从此德主刑辅的儒家思想成为了法律思想的核心使汉朝刑法彻底儒家化试论唐宋到明清三法司职权的变化及其意义我国历史经过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分离局面后到隋朝实现全国的统一及至唐朝我国封建社会的发展达到了全盛时代政治经济文化高度发展法律制度也发展到了空前完备的地步此时三法司三个司法机关的合称开始登上司法舞台为封建社会皇权的集中司法制度的完善奠定了理论与实践基础直至明清形成非常完备的三法司体制三法司的建立对封建社会的民刑事审判复核重审监督等司法裁决有着重大的意义自唐宋至明清的三法司职权变化可以用下表进行概括朝代三法司名称职权名称职权名称职权唐朝大理寺最高审判机关负责百官犯罪和京师徒刑以上案件死刑案由皇帝批准生效三司推事刑部司法行政机关负责行政事务负责流刑以下徒刑以上案件死刑案移交大理寺上报皇帝批准御史台监察机关负责监督大理寺和刑部的司法审判活动遇重大案件可参与审判可受理行政诉讼案件宋朝大理寺中央审判机关设左断刑右治狱左断刑负责各州报请复审及地方官犯案右治狱负责京师百官案件刑部负责大理寺详断的死刑已决案件的复审官员叙复昭雪等神宗时设左右曹左曹负责死刑复审右曹负责官史犯罪审刑院中央审判机构负责上报案件的备案和大理寺复核案件的详议并上报皇帝元朝刑部参仿宋制御史台参仿宋制宣政院佛教管理机关最高宗教审判机关负责僧侣狱讼一切刑民案件明朝大理寺负责案件的复核不再掌管审判刑部受理地方上诉案件审核地方重案和中央百官案件有权判决流刑以下案件死刑奏请皇帝批准都察院监督刑部与大理寺的审判与复核明初设有三司会审清朝大理寺复核死刑案件平反冤狱同时主持热审案件刑部司法审判起主导作用负责审理地方上诉案件审核地方重案和京师笞杖以上的重案同时审理百官违法都察院监察机关监督司法机关的审判活动可接受诉讼清末大理院最高审判机关并负责法律解释监督各级审判法部不再兼理审判司法与行政分开审判厅检察厅实行审检合署由上表可以看出宋朝的中央行政机关体系与唐朝不同最高行政机关枢密院三司共同执掌中央行政权这些机关都凌驾于司法机关之上行政与司法进一步合二为一是宋朝司法制度的重点特点元朝的司法体制基本参仿宋朝极力获得蒙古贵族的司法保障在司法体系中相当排斥汉人南人历史演进至明清时期三法司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形成一套完整的司法审级制度达到了司法镇压的准确性但掌握最高司法权的仍然是皇帝自秦汉以来中央司法机关由一而分为三并使它们互相配合又互相监督这说明封建司法制度更加紧密和完备同时中央司法机关审判权的分散也反映皇帝对司法大权控制的加强宋朝的儒家思想法律化宋朝的儒家思想法律化宋朝的儒家思想法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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