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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建设管理的重要依据保护原则

时间:作者:起名专家

2016年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建设管理的重要依据保护原则

第一节 总则

一、综述

本规划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是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建设、管理的重要依据。

二、规划层次与范围

1、《福州中心城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2-2020)》指出,福州历史文化名城规划重点对中心城区范围内的风景名胜区、重要遗址等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中心城区范围林浦村历史文化名村景点描写,包括福州市辖5区(晋安区扣除寿山、日溪、宦溪三个乡镇),闽侯县荆溪镇、南屿镇、南通镇、尚干镇、祥谦镇、青口镇、上街镇和连江县琯头镇,面积为1447 km2。

2、中心城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包括历史城区、历史地段、文物古迹三个层次。

历史城区是指1949年福州市区建成区内历史范围清楚、格局和风貌保存较为完整的地区,由古城区(7.50 km2)和城廓外的滨江地区(含台江片区、仓前片区,2.60 km2)组成,面积10.10km2。

历史地段是指保留遗存较为丰富,能够比较完整、真实地反映一定历史时期传统风貌或民族、地方特色,并且具有一定规模的地区。针对福州历史文化名城的实际情况2016年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建设管理的重要依据保护原则,划分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风貌区、历史建筑群三种类型,其中历史文化街区3处、历史文化风貌区8处、历史建筑群8处,共计19处。

三、规划时限

规划期限为2012-2020年,其中近期为2012-2015年,远期为2016-2020年。

四、保护原则和目标

房山洼浦景点_林浦村历史文化名村景点描写_林浦历史名村

福州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必须贯彻“科学规划、严格保护”的方针,遵循保护历史真实载体、保护历史环境和合理利用、永续利用的原则。

应当整体保护和突出福州名城的空间格局特色与自然山水特色,全面保护历史遗存和历史环境的历史原真性,发扬历史文化传统,再现城市历史风貌,合理利用历史文化资源和自然环境资源,引导福州名城走上保护与复兴、特色与协调的双赢之路,建设既具有深远历史文化渊源和地方特色,又反映鲜明时代特征的历史文化名城。

第二节 中心城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

一、名城格局保护

以“山城合抱、派江吻海”的大山水、大园林空间格局为依托,以“城为中心,江为纽带,山为背景”,整合利用现存的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一城六镇(村)、一江贯穿、百河润邑、群翠绕城”的名城空间格局。

1、“一城六镇(村)”

重点保护福州历史城区、外围现存较为完整的六个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若干历史文化风貌区、历史建筑群。

“一城”即历史城区林浦村历史文化名村景点描写,由福州古城区和滨江地区(台江片区、仓前山片区)两部分组成。

“六镇(村)”即历史城区外围的闽安、林浦、螺州、阳岐、南屿、青口六个历史文化名镇名村。

若干历史文化风貌区即马尾、洪塘,若干历史建筑群即福建协和大学、鼓岭、南公园等。

严格保护“一城六镇(村)”的历史文化遗产,修补、延续历史城区与外围古村镇、历史文化风貌区、历史建筑群之间的文化脉络联系,展示福州名城发展演变的历史信息。

2、闽江历史文化廊道保护

以昙石山文化为源头,以闽都传统文化和近现代文化为主线,发掘和串联闽江沿线历史文化遗存,保护历史文化信息。保持闽江水质和水生态环境,保护江中岛屿以及闽江河口地区的自然生态和湿地景观,完善闽江沿岸连续带状绿地建设和生态恢复,保护好闽江历史生态廊道。合理控制闽江沿岸的空间尺度,协调城市现代景观和闽江自然生态、历史人文景观的关系,创造与历史传统文化风貌一脉相承又富有时代感的滨江城市景观特色。

3、“百河润邑”空间格局保护

加强保护与名城格局相关的内河水系的尺度、走向以及沿线历史信息,改善内河水质和水域环境2016年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建设管理的重要依据保护原则,延续历史风貌河道的环境风貌;增强滨河地区活力,营造滨河多样化的景观环境。

4、“群萃绕城”空间格局保护

严格保护“左旗右鼓、南五虎、北莲花”的自然生态景观界面和契入城市中心的绿化生态空间,保护好观赏古城全貌的城市驻点和视线通廊,凸显“山中有城、城中有山水”的“山、水、城”一体的名城格局。

二、历史城区保护

1、历史城区范围

历史城区界定为1949年福州市区建成区内历史范围清楚、格局和风貌保存较为完整的地区,由7.5平方公里的古城区和2.6平方公里的滨江地区(含台江、仓前城区)组成,面积10.1平方公里。

2、历史城区保护总体思路

保护与历史文化相关的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物质遗存,保护名城整体环境风貌;保护历史城区传统空间格局特色,构建“点”、“线”、“面”有机结合的空间保护体系;优化历史城区的用地功能,合理控制人口容量;挖掘具有地方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内涵。

林浦村历史文化名村景点描写_林浦历史名村_房山洼浦景点

3、历史城区格局

从整体上保护历史城区“一路串两厢”的用地形态和“三山鼎立、二塔对峙、样楼独秀、一线贯串、内水萦绕、襟江带湖”的城市空间格局特色。

古城区应重点保护和展示“三山两塔一条街”的空间格局,保持“两山两区”(三坊七巷、朱紫坊历史文化街区和乌山、于山历史文化风貌区所围合的区域)的城市肌理和空间尺度,合理控制古城高度和城市景观廊道。

滨江地区(含台江城区、仓前城区)应重点处理好闽江沿线历史风貌保护和滨水景观建设的关系,严格保护近现代发展的历史街道、历史建筑和总体风貌。

4、中轴线保护

保护对控制空间格局起重要作用的历史地段和标志性节点;

加强中轴线与周边重要历史地段的空间和视线联系;

严格控制中轴线两侧建筑高度,合理控制道路宽度及沿街建筑物退让道路距离。

5、景观视廊控制

恢复和增加重要山体、开放空间之间的视线联系,重点保护和控制三山、两塔视廊,加强屏山与西湖、乌山与三坊七巷、于山与朱紫坊、烟台山与闽江的视线联系。

6、建筑高度控制

林浦村历史文化名村景点描写_林浦历史名村_房山洼浦景点

重点控制“三山”之间的三角形视廊。在“三山”之间划定视线通廊,宽度为100米,视线通廊之内的建筑高度限于24米以下。“三山”视线通廊范围内应严格控制新建建筑高度。

控制古城八一七传统中轴线的建筑高度,其中鼓屏路口至南街安泰河段,除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风貌区外,沿线新建建筑高度控制24-40米。澳门路东侧“两山两区”间新建建筑高度控制18米以下。

“三山”视廊围合范围内的其他区域(除历史地段、八一七中轴线沿线区域外),建筑高度应控制在48米以下,以形成平缓的城市空间。

除上述控高要求外,文物保护单位周边和重要视廊区域内建设项目应当进行视线分析论证林浦村历史文化名村景点描写,确定合理的新建建筑高度。

7、开发强度控制

严格控制历史城区建筑容量。历史城区内的城市更新改造应当坚持“疏解老城人口和功能、完善配套设施、提升环境品质”的原则,控制总量、降低密度、循序渐进。

“两山两区”范围内原则上建筑容量只减不增。历史城区人口总量控制在20万人以内。

8、道路控制规划

调整穿越历史地段的原规划路网,保持南后街、公园路、马场街等风貌道路(街巷)的现状宽度。结合历史地段内街巷、滨河步道以及白马河、五四河、三捷河等河滨绿带,合理规划慢行系统。

临近历史地段的道路拓宽、改造应保持原有的道路格局并沿用原有的道路名称。

三、历史地段保护

1、历史地段类型

针对福州历史文化名城的实际情况,历史地段划分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风貌区、历史建筑群三种类型,分类进行保护。

2、历史文化街区

规划三片历史文化街区,即三坊七巷、朱紫坊和上下杭历史文化街区,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中历史文化街区的要求进行保护

3、历史文化风貌区

规划确定八片历史文化风貌区,即烟台山、屏山、乌山、于山、冶山、西湖、马尾、洪塘等历史文化风貌区。

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范围内,要保护与延续街区传统格局与风貌。要严格保护风貌区内现存的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等历史文化遗存。新建建筑应与街区空间格局和风貌协调,保护区内环境要素的设置要与历史环境协调。不得擅自新建、扩建道路,对现有道路进行改建时,应当保持或者恢复其原有的道路格局,

4、历史建筑群

规划划定八处历史建筑群,分别为福建协和大学、苍霞及大桥头台江汛、马厂街、公园路及跑马场、禅臣花园、泛船浦、鼓岭和南公园。

严格保护历史建筑群内现存的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等历史文化遗存,与历史风貌不协调的现代建筑应进行更新改造,对严重影响风貌的现代建筑应限期拆除。环境要素的设置要与历史环境协调,对现有道路进行改建时,宜保持其原有的道路格局,

个人观点:

福州市对历史文化的保护方面,可以借鉴的主要有:建筑体量和限高及建筑后退、滨江景观带的建设以及与生态环境的结合、还有对古城区内的人口容量进行了控制。

塑造富有特色与活力的小城镇风貌.[DB/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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