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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大学2022—2023学年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

时间:作者:起名专家

聊城大学2022—2023学年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

聊城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_聊城旅游学校招生简章_聊城大学旅游管理专业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院2022—2023学年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聊城大学旅游管理专业_聊城旅游学校招生简章_聊城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二、《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研究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组织性质

聊城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研究生会组织是学院党委领导和团委指导下的非营利性基层学生自治组织,是党领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是学院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是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完善学院内部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条 组织宗旨

在学校共产党组织的领导和共青团组织的指导和帮助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要求的新时代人才。

第三条 组织指导思想

研究生会组织坚持“为同学服务”的工作宗旨,“想同学所想,为同学所求,解同学所需”的工作思路,“从学生中来,到学生中去”的工作方法,“谨慎、低调、务实、简朴”的工作作风,着眼于全面建设服务型、育人型研究生会的“五位一体”科学构想,进一步加强研究生会组织的“群众性、政治性、先进性、自主性、时代性”建设,不断克服组织内部的“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问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本会遵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山东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和《聊城大学研究生会章程》。

第四条 组织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开展学生各方面工作,团结和引导同学热爱祖国、勤奋学习、勇于实践,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维护并遵守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和师生之间团结友爱,为学生提供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和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

(三)发挥作为学院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密切配合学校和学院中心工作,代表和维护同学的具体利益,执行全校研究生代表大会决议,完成聊城大学研究生会的工作部署;

(四)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教育活动、学习活动、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努力为同学服务,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五)加强与校内外各有关单位的联系,密切与兄弟学院研究生会组织联系,增进友谊,交流经验聊城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加强合作;

(六)本会聘请团委专职干部兼任研究生会秘书长,代表团委对研究生会工作进行指导和帮助。

第二章 会 员

第五条 会员资格

凡取得聊城大学学籍的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硕士研究生,不论民族、性别、年龄、籍贯、宗教信仰,不分年龄、性别、民族均为本会会员。

若会员收到留校察看处分者,在留校察看期间,不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会员均一切平等,共同致力于本会的发展。

第六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享有平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及研究生会组织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对研究生会工作开展建设中有建议、批评、咨询、监督并给予答复的权利;

(三)对本研究生会章程规定的评议方式、民主程序、大事决定有商议讨论决定相关事宜的权利;

(四)会员遇到困难、受到侵权、遭遇不公平的对待或紧急事件时,有权请求本会的帮助和保护;

(五)有权对于本会各部门之间传达工作、交流、学习的权利;

(六)会员有权参加本会组织开展的各种活动,享受章程所规定的权利。

第七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党的先进理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其它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三)艰苦朴素,追求创新,不断超越,激励自我,团结奋进;

(四)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完成本会安排的工作,维护学院和本会的利益和荣誉;

(五)做好自己部门工作,致力于形成良好的氛围,并将个人荣誉与该会荣誉融为一体;

(六)注重自身发展聊城大学2022—2023学年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培养自身能力,主动意识,为本会贡献力量。

第三章 机构设置及运行

第八条 研代会的召开及学生代表的产生

(一)聊城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特殊情况下,报请学院党委批准,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研代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方可召开;

(二)研代会代表要充分体现广泛性。研代会代表由学生所在班级民主选举产生,每班依据班级人数推选3-4名研代会代表。名额分配应覆盖各个年级及主要学生组织,聊城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研究生会工作人员中的研究生代表一般不超过代表总数的40%。

第九条 研究生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听取和审议上一届研究生会组织的工作报告;

(二)制定或修订学院研究生会章程,监督章程实施;

(三)开展提案工作,审议研究生会提案报告,对学院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四)选举产生新一届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常设机构;

(五)讨论、决定新一届研究生会工作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学院现实情况向全体会员发出倡议;

(七)讨论、决定应由学院研代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条 机构设置

聊城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研究生会实行主席团集体领导下的部长负责制,具体执行主席团作出的各项决议聊城大学2022—2023学年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对主席团负责并接受其监督。各部间分工明确、互相配合、务实高效,在主席团的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

研究生会主席团由研代会和常代会按民主程序产生,对研代会负责,受研代会监督。主席团实行轮值制度,集体负责研究生会重大事项,不设副主席,设执行主席三人,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

聊城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研究生会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主席团下设置五个部门:秘书处、生活权益部、宣传教育部、文体实践部、学术科研部。

第十一条 基层组织

聊城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研究生会属于聊城大学研究生会的基层组织,接受院党组织领导和院团组织、校级研究生会指导。

聊城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各年级班委会是学院学生工作的最基层组织,受院团委具体领导。

班委会由全班大会选举产生,对全班同学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所在年级团组织和院研究生会的双重领导。班委会一般设班长一人,主持班委会日常工作,可设班委若干人协助工作。班委会的工作组织程序由学院研究生会规定。

第四章 工作人员

第十二条 工作人员的遴选的条件及程序

聊城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研究生会工作人员应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应是政治合格、学习优秀、品德良好、作风过硬、群众基础好的学生。研究生会工作人员要面向广大同学进行遴选,由班级团支部推荐,经学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门和学院团委审核后确定,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并对结果进行公示,确保广大同学的知情权、参与权,接受广大同学监督。

第十三条 工作人员的退出的条件及程序

对于无法正常完成学业的、考核不合格的、违纪违法的以及其他无法正常履职的学生骨干,依据《聊城大学学生干部管理规定》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第五章 从严治会

第十四条 研究生会的日常管理和指导

聊城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研究生会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接受管理。坚持党委的全面领导,学院党委定期听取研究生会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要事项;学院党委和学院团委共同研究研究生会的规章制度、工作规划和工作人员遴选等重要事项。研究生会决定重要事项或开展重大活动,须事先向学院团委报告。

第十五条 工作人员作风建设

聊城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研究生会工作人员应胸怀崇高理想,恪守学生本分,牢记服务宗旨,守纪律、讲原则、作表率。

第十六条 述职评议制度

聊城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评议会以研究生代表为主,学院研究生工作部门、学院团委等共同参与。

第六章 附 则

本章程的修改需经研究生代表大会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表决通过。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聊城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研究生会常任代表委员会所有。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院级研究生会组织工作机构组织

序号

机构名称

人数

主要职责

主席团

3人

1.在学校党委领导、团委指导下,全面主持研究生会的各项工作;

2.负责对接各个部门的工作,布置安排相关任务,定期组织部门例会,统筹协调各部门工作并做好督促;

3.组织安排关于研究生的相关活动,做好相关准备及后续工作;

4.加强与兄弟院系研究生会之间沟通交流与合作。

秘书处

6人

1.负责做好各项会议的安排和通知、会议记录,各活动的签到以及考勤工作,为期末考核和评定准备材料。

2.做好每学年学生的成绩统计以及综合测评核算工作,公平、公正地为学生年度奖学金的评定准备数据材料,并协助老师进行助学金的统计与发放工作。

新闻宣传部

5人

1.主要负责跟踪报道学院及研究生会所举办活动期间的宣传工作,并及时上传至学院公众号、网站进行宣传报道。

2.汇总研究生会的工作情况及学院发生的重大事件,定期公布研究生会工作进程,做好学院及研究生会各项工作的宣传工作。

3.为研究生会其他部门举办的各种活动做好内外宣传工作,如现场拍照、撰写新闻稿,协助完成研会活动的宣传、动员等工作。

学术科研部

5人

1.加强学院学风建设,负责学院学术交流活动的联络与组织,为同学们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提高同学们的学习积极性。

2.开展读书会,学习交流会等有利于学生学业发展的特色活动,为老师、学生之间的学术交流与探讨提供一个学术平台。

3.协助学院学术讲座的进行以及讲座结束后的文字稿撰写工作,为不同形式的学术讲座提供良好的环境。

生活权益部

5人

1.服务同学日常宿舍生活,引导同学营造文明、舒适的生活环境,引导广大同学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2.负责校宿管中心交办的各项工作,以及台账的填写与上报。

3.与广大学生和学校后勤部门建立联系,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学生生活的合理要求,帮助学校改进后勤工作,维护学生利益。

文体实践部

5人

1.在学院组织学生开展各项群体性体育活动,如趣味运动会,跳绳竞赛等, 并倡导良好的竞赛环境,帮助全院研究生加强体育锻炼,增强学生体育素质。

2.举办各项知识类竞赛,增强理论知识运用于实际生活的能力,激励所有研究生认真学习中央精神,了解党的历史,增强对党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3.在举办各项活动中加强与研究生会各部门的联系,通过举办各项文体类活动缓解各位研究生的学业压力,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

四、院级研究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政治面貌

院系

年级

学习成绩排名*(本人排名/所属专业人数)

刘振英

中共党员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2021级研究生

1/29

王雅倩

中共党员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2021级研究生

3/29

张伟

中共党员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2021级研究生

2/29

韩鑫

中共预备党员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2021级研究生

5/29

魏淑荣

中共预备党员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2021级研究生

4/29

刘秋雨

中共预备党员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2021级研究生

6/29

王明潇

中共预备党员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2021级研究生

8/29

范恒梧

中共党员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2022级研究生

杨玉洁

中共党员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2022级研究生

10

贝清华

共青团员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2022级研究生

11

徐安然

中共党员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2022级研究生

12

于海林

共青团员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2022级研究生

13

王子鑫

共青团员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2022级研究生

14

江仁腾

共青团员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2022级研究生

15

侯仙慧

共青团员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2022级研究生

16

李东青

共青团员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2022级研究生

17

栾清媛

共青团员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2022级研究生

18

徐关涛

中共党员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2022级研究生

19

张悦

共青团员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2022级研究生

20

张建良

共青团员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2022级研究生

21

王滢

共青团员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2022级研究生

22

王璐瑶

共青团员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2022级研究生

23

史继艳

共青团员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2022级研究生

24

侯文昊

中共党员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2022级研究生

25

武泽振

共青团员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2022级研究生

26

张静

中共预备党员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2022级研究生

27

邱俊俊

中共党员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2022级研究生

28

赵新悦

共青团员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2022级研究生

29

杨佳煜

共青团员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2022级研究生

五、院级研究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一)选聘范围

聊城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具有注册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研究生。

(二)选聘条件

1.积极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具有强烈的进取心,须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大学期间无违纪处分记录;

2.积极要求进步聊城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思想品德端正,崇尚科学,遵纪守法,学习刻苦,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

3.学习成绩及综合素质测评优秀,有较强的学生工作经验,工作积极主动,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和奉献精神。

(三)选聘程序

1.参与竞选出席团成员的研究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研究生会换届选举候选人自荐表》。

2.由2022届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对参与竞选研究生的平时表现、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成绩等进行第一次认真审核。

3.学院党委、团委根据评选要求对研究生进行最终审查,并在申请表上签字盖章,确定候选人名单。

六、院级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一、遵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规定,经院党委、团委和校研究生会同意,聊城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采取差额选举。

二、候选人建议名单,经代表团讨论酝酿后,报研究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审议聊城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再提交代表团会议表决通过。

三、大会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2名;设总计票人1名,计票人3名。总监票人、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名,经全体代表表决通过;总计票人、计票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名,经全体代表表决通过。已提名为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

四、选票一律用黑色、蓝黑色或蓝色钢笔、中性笔填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对候选人投赞成票的在候选人姓名下方空格内画“○”;对候选人投反对票的在候选人姓名下方空格内画“×”;如弃权的不做任何记号。另选他人的在“候选人”一栏内填写另选人姓名,并在其下方空格内画“○”。画其它符号或书写模糊不清的为无效票。

五、正式选举时,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超过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六、整个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得票超过到会代表半数者方可当选。

七、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超过应到代表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因病、因事不能出席选举大会的代表,作缺席处理,不得委托他人投票。

八、选举设投票箱一个,监票人员当众封箱,清点人数,按数发票。投票开始时,先由主席团成员投票,随后,其他代表按照工作人员安排依次投票。正式选举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当众打开票箱,由计票人清点、统计票数。总票数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时,此次选举有效;总票数多于投票人数时,此次选举无效。

九、选举计票结束,由总监票人报告计票结果,向全体代表宣读计票结果。最后,由大会执行主席公布选举结果。

十、整个选举工作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进行。如果选举中发生本办法以外的情况,由大会主席团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以及上级有关规定讨论决定。

七、院级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我院现有全日制在籍研究生145人,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2022年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拟定为15名,约占全院全日制在籍研究生人数的10%。

(一)召开时间地点: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于2022年9月29日下午15:00于A106报告厅召开2022年研究生代表大会。

(二)主要议程:

一、听取、审议2022届学生会组织的工作报告;

二、听取、审议2022届研究生会组织的工作报告;

三、听取并审议《聊城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暨第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报告》、《聊城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暨第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资格审查报告》;

四、审议《聊城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学生会章程》修正案、《聊城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研究生会章程》修正案;

五、选举产生新一届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六、选举产生新一届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

七、选举产生学院新一届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

八、讨论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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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报道链接:

八、院级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全院各级研究生在党委、团委组织领导帮助下,按学校照通知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通过全体研究生的民主选举,产生聊城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研究生正式代表共15名。聊城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经过对15名代表产生程序和方式的认真审查,确认他们均符合代表条件,代表资格全部有效。

九、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

由学院研究生代表、研究生干部代表及学院团委等共同组成评议会,聊城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各部部长向评议会展开本年度述职报告,并由评议会对本年度的研究生会整体工作进行综合评价。

十、院团委指导研究生会组织主要责任人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备注

研究生会组织秘书长

石晓晗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聊城大学学生会秘书处邮箱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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